2013/05/06

了解.調解:爭議解決方式新趨向

看得太多「師奶劇」爭產、離婚爭撫養權劇情的我以往常常以為任何的糾紛爭議都必需要訴諸於法律來解決,直至這幾年身邊不斷有朋友去修讀專業調解員課程,還是很落伍的我打聽下才知調解是另一類解決爭議的方法,而調解員更是近年的新興行業。電視劇上的訴訟戲中那些律師振振有詞,那究竟調解又是甚麼的一回事呢?對於如何當個專業的「和事佬」著實感到好奇。
每月舉行一次的Wednesday Bar Talk 每次都會邀請得一位嘉賓分享及探討其專業,同時亦提供一個平台讓校友們互相認識及交流。本月的主題是調解,邀請得羅偉雄先生(Mr. Francis Law)擔任嘉賓。Francis是香港和解中心副會長、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及香港和解中心調解員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主席。
在了解調解員的工作前,首先要知道甚麼是調解。原來解決爭議的方法,除了我們所熟識的訴訟外,還有仲裁、談判和調解,而近年政府便鼓勵民事案件中的當事人採用調解來解決糾紛。我倒是個很幸運的人,未曾遇上任何糾紛或爭議,從沒有接觸過以上任何一項,幸好這次講座讓我有機會認識調解。
訴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費用昂貴,而且或會對當事人造成壓力。與其耗用社會資源,原來部份民事案件,例如鄰居糾紛、商業糾紛、家事糾紛,都適合採用調解來處理的。調解是一個雙方自願參與及保密的會面,當中有一名受過專業訓練而公正的第三者作調解員,協助雙方溝通,找出爭議之處,以達成協議。相對而然,調解的過程較短,成本亦較低。過程中,調解員會協助探討各方的需要及爭議之處,探討和擬定解決方案,達至雙贏。在這樣的處理過程,我認為最重要的好處是能在雙方自願參與,在良好的氣氛下達成滿足雙方的和解協議。這樣能促進倆方互相諒解,保持或改善雙方的關係,促進社會和諧。
據說調解員的時薪可媲美律師,這當然非常吸引,所以來到問答環節時,不少的參加者都把握機會詢問有關調解員的專業資格和發展。雖然說調解員的角色不能提供專業意見或為任何一方作出決定,感覺上是個很被動的角色,但原來要當上一個調解員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成為調解員原來先要完成40小時的專業訓練,之後還需要於評核試中取得認可資格。在專業資格以外,調解員也需要具備某些特質,例如要有耐性和不屈不撓的精神,相信一向性子急的我就未必適合調解員這行業了。
Event:
Wednesday Bar Talk “Mediation - resolving disputes with concrete effects”
Date:
24th April 2013 (Saturday)
Venue:
HKUAA Clubhouse
Organized by:
HKUAA Technology and Operations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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